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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不体面”维权记:其实我就是想把你们轰出来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系统抓取 发表时间:2018-07-20 00:00 点击:
核心提示:(资料图/图) 原标题:李志不体面维权记:其实我就是想把你们轰出来 独立音乐唱作人李志,固执地坚持着一种出于自律的体面,直到2018年6月30日,他发现自己被一档名为《明日之子》的音乐偶像养成节目和同品牌巡演两度侵权。 借着酒意,这一次,李志决定不再

(资料图/图)

原标题:李志“不体面”维权记:“其实我就是想把你们轰出来”

独立音乐唱作人李志,固执地坚持着一种出于自律的体面,直到2018年6月30日,他发现自己被一档名为《明日之子》的“音乐偶像养成节目”和同品牌巡演两度侵权。

借着酒意,这一次,李志决定不再那么斯文。

像是一场随意为之的行为艺术,巡演间隙,他拿起向同事借来的自拍杆,架上手机,在微博上隔空喊话侵权公司哇唧唧哇创始人、有“选秀教母”之称的龙丹妮和联合创始人马昊——他称她们“龙马精神”,15条维权视频的开头常是“龙总马总早上好”“龙总马总中午好”“龙总马总傍晚好”。

“你是我的爷,我是你的儿。”他左手夹着烟,用他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对着镜头捂脸笑得扭捏,“……龙总马总,其实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其实我就是想把你们轰出来。”

“为了能把龙丹妮和马昊轰出来,反正我自己的脸我是不要了。”李志说。

玩成行为艺术

一场严肃的维权,正被李志和他的团队,玩成了一种行为艺术。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独立维权。从2012年起,干酷我、诉酷狗、喊话《吐槽大会》和农夫山泉,但没有哪一次比这次更声势浩大——写文章、拍视频、放与侵权方的沟通录音、发动围观者把录音做成“鬼畜”音频,吸引更多的人围观。

微博上,李志向龙丹妮和马昊频频喊话。他的文字常有配图,从7月3日公开维权开始到12日结束,48张图片里,23张摆事实讲道理,25张是制作粗陋但内容犀利的表情包。

经纪人迟斌、代理律师吴登华都支持他。

这种做法收到了预期效果。在民谣歌手尧十三、树子之外,独立唱作人赵雷、樊冲也发现,自己也被侵权了。他们转发李志的微博,同步推进自己的维权。

截至7月18日零点,李志的维权文章《关于<明日之子>》阅读量最终超过了1008万,从7月5日开始发布在微博上的维权视频,累计播放3332万次,播放量最高的单条视频,是经纪人迟斌与自称巡演主办方艺尚春工作人员小文的对话录音,1511万次。

哇唧唧哇的联合创始人、首席内容官马昊出面协商,提出高于正常市场价数倍的赔偿方案;播出平台腾讯视频也前来沟通。

7月17日,哇唧唧哇版权部回复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按照合作方之间的约定,《明日之子》节目中的音乐版权事宜由腾讯视频来负责解决,哇唧唧哇公司未再跟进。而演唱会中的音乐版权由主办方之一艺尚春公司解决,双方的合作合同关于此部分的内容已向媒体披露。

不过哇唧唧哇版权部向南方周末承认,在演唱会方面,哇唧唧哇公司作为主办方之一,“在法律上确实难辞其咎”。哇唧唧哇还表示,在未来的制作、执行中,将设置专门的环节来加强管理和监督,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7月15日,南方周末记者见到迟斌时,腾讯视频已与他沟通数次。腾讯视频在7月16日回复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天空之城》相关片段已经删除,“对于此前工作中出现的纰漏和不足,节目组将承担包括法律规定在内的所有应负责任”。

在腾讯视频删除前述片段前,李志的代理律师吴登华对视频的播放次数做了两次公证。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截至7月11日,《明日之子》第二季首期节目播放次数达到5亿,目前该播放量正在公证阶段。

“不管了”

发现侵权,得感谢“讲规矩”的听众。6月30日,《明日之子》第二季首期视频侵权表演片段《天空之城》播出不到半小时,李志就收到了微博上粉丝的询问私信。

负责新媒体运营的同事把消息转到工作室的微信群。当时团队的注意力正在高强度的“叁叁肆”巡演上。

马上要出发了,经纪人迟斌没有时间看侵权的节目,心里嘀咕:“怎么又来了?”

2018年初,使用《明日之子》品牌的巡回演唱会上,艺人毛不易翻唱《与郑州有关的记忆》,同样未取得授权。在李志发微博提醒后,毛不易曾发长微博表达歉意,“对于李老师的一切维权行为予以全力配合”。毛并承诺“决不允许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而这次翻唱《天空之城》的选手邱虹凯,恰被包装为毛不易的师弟,强调“他是毛毛推荐的”。

当晚23:04,迟斌就让助手在“叁叁肆”微博账号上发布“未授权”的消息,下面配着询问私信的截图。

迟斌在7月2日12点左右看到一封主题为“询词曲版权——《明日之子》第二季”的邮件。

询问邮件是前一天上午9:58由口吻为“梦织音”员工的文静发出,邮件中,她称受腾讯委托代为取得《明日之子》第二季翻唱歌曲的词曲授权,“我们一直在版权圈儿里寻找各家版权方,刚刚获得您的邮箱地址,所以赶紧与您联络。”

迟斌用一种颇为职业的口吻,对《明日之子》“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做了“强烈谴责”,而后用一种“商务客气”对“最终还是选择尊重版权”表示“感谢”。他告知了10万元的版权费用,以及对应的授权及注意事项,并表明未尽事宜将在合同阶段逐一细化。

几轮邮件往来后,文静在当天19:05发出的邮件中表示,“我们(梦织音)与腾讯的合约正在流程当中,在加急办理,我们预计是8月上旬可以给版权方支付”。

3日要出发去山东了,迟斌没有回复这封邮件。他觉得奇怪:“节目播出后,我才收到某单位的联系,然后某单位说现在还没和腾讯签约,也就是说,到时候是不是它(梦织音)来处理这个事儿,它有没有资格、能力,跟我谈这个事合不合法都还不好说。”

李志还不知道这些细节。他7月4日要前往济南,工作到7月3日早上,想起“被侵权”和“文静发来邮件”这两件事,也看了《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表演段落,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3日当天要处理的“乱七八糟的事”,想起“这些年经历的乱七八糟的事”,他“欣慰与感伤交织,突然想起(《明日之子》侵权)这件事,突然怒不可遏”。

没跟迟斌和律师吴登华商量,7月3日早上6点整,他直接在微博上发布《关于<明日之子>》一文,提出300万元的赔偿总额,约定“法庭见”,“不接受其他建议”。

3小时39分钟后,李志又补充了“工作人员一直在与文静沟通并达成了某种协议”的信息,“同事认为我突然的自我让大家的工作很被动。对此我的回答是,不管了,按我的最新指示走!

“损伤一点名”

2012年,吴登华34岁,这一年,他初识同为34岁的李志。

吴登华加入后,处理的第一件事是和酷狗交涉。从2012年到2015年的3年多时间里,吴登华收集能证明作品版权属于李志的材料,每次都打印出来,让李志签字,再让李志为他写一个授权文件。这些事情办妥,吴登华再向酷狗发正式的函件。“每次准备打印下来的材料,都有40到50页,工作量蛮大的。”

让吴登华窝火的是,走完这些流程,将证明材料和文书发给对方,再打电话联系,对方仍告诉他“版权不归你”。有时候,解释完毕,对方表示要请示一下领导,然后就请示很长时间。再打电话过去,就发现作品已经从平台上“默默下线了”。

但这不是故事的结局。“下线呢,可能过3个月、5个月、半年,他又上线了,而且上线的曲目跟原来全部不一样了。”吴登华粗略统计李志的作品有小一百首,再一次上线的作品有一部分重复,另一部分不重复。不重复的又要发函证明。

“发函以后,那些个让你闹心的行为,又重来一遍。”吴登华印象中,这样的事发生过四五次。

让他们舒心的案例,他们也会反复对外提起。2017年,《吐槽大会》未经授权使用《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李志团队在微博提出异议后不到一个小时,《吐槽大会》谐星李诞在微博上道歉,一天内,制作方联系补签授权合同。一周内,播出节目公开道歉,并宣传维护音乐版权的重要性。李志将作品免费授权给他们使用。

“我想很多朋友已经对这么高频率地发视频厌倦了吧?其实我也在硬撑。”李志用手轻拍自己的胸口。7月12日下午3点,是哇唧唧哇承诺答复的最后期限,李志猜测哇唧唧哇会说“赔不了300万,你们上法庭吧”。

“名利名利,我们猜到如果最后的结果是上法庭,不会判对方赔偿太多的钱。所以我就想,钱上面没有警示,我就让你的名有一点损伤。至少这些天里,哇唧唧哇的高层有点焦头烂额,希望他们下次再想侵权的时候,能想到这个事情……”李志说。

“赔本的买卖”

经济能力、专业的法律意见、行动力、维权意见、较强的表达能力、支持自己的受众,在维权者看来,想要成功维权,这些要素必不可少。大部分因被侵权发声的人,维权都不了了之。

迟斌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目前李志的版税收入每年在百万以上,养活团队没问题了。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2015年国家版权局曾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启动“剑网2015”专项行动,在2015年下半年严查网络音乐、云存储、应用App、网络广告联盟等侵权盗版行为。当年7月,国家版权局出台“史上最严版权令”,这份《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发布后,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

收入提高后,李志团队可以投入更多成本保护版权。但著作权侵权诉讼高成本、低收益的问题,仍然困扰着维权者。

李志此番维权的焦点之一是300万元的赔偿数额。7月17日,哇唧唧哇版权部在回复南方周末记者时申明了他们此前的主张——愿意提出高于正常市场价格数倍的赔偿方案解决纠纷,“但从尊重和维护音乐版权的正常市场秩序出发,无法接受一个超出正常市场价格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求偿额。”

迟斌对“高于正常市场价格数倍的赔偿方案”这一说法颇有微词,他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300万元是惩罚性赔偿,而非版权费,“换句话说,你赔了我300万也不代表我就对你授权了。”

但问题在于,中国对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规则采用“填平原则”,而未规定惩罚性赔偿。“打官司要依据现行法,如果提诉讼的时候明确提出说我要主张惩罚性赔偿,只怕你肯定是得不到支持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说。按照“填平原则”,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赔偿按照权利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来计算,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此获得的收益来计算。

这有时让维权变得像是赔本的买卖。

2015年3月5日,李志诉酷狗音乐著作权侵权立案,经历两审,2017年2月15日,李志收到胜诉的终审判决书:酷狗在官网刊登致歉声明并下架侵权歌曲,赔偿28705元。而李志为两审诉讼总计花费30321元。计算下来,他为维权倒贴了1616元。

在迟斌看来,还有许多隐性的维权成本目前无法计算。“你要耗费时间精力、顶着很多压力,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你可能要去得罪行业里面的很多人,导致你的职业生涯因为你的维权发生改变,甚至是往不好的方向改变。”

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维权者。《我要你》的作者樊冲是李志之外少数站出来的一个。一年多来,他反复被侵权的作品只有一首因电影《驴得水》为大众所熟知的《我要你》。

作为音乐剧作者,樊冲2006年就已告别了流行音乐。与李志不同的是,“我没有太多跟流行音乐圈的资源互换,也没有得到他们的利益,所以我也没必要向他们妥协。”樊冲维权后,不少人给他打电话,“所谓的‘江湖再见’,大家都在这个圈儿里。”

南方周末记者 王宇 南方周末实习生 周江伟 牛璐瑶 邢逸旻 刘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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