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骑摩托回家,跌入小区景观池不幸身亡
原标题:男子酒后骑摩托回家,跌入小区景观池不幸身亡
现代快报讯 2017 年 1 月 22 日晚间,工人李某在工地上干了一天活,十分疲惫,和工友聚聚喝点小酒放松一下,没想到贪杯过量造成悲剧。在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李某掉进小区的景观池中不幸身亡。事发后,其妻子儿女遂将同桌饮酒的五人与小区物业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他们一起承担 50% 的赔偿责任,共计 50 万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虎丘法院数次开庭耐心调解,最终六被告共同赔偿原告 10 余万元。
"我们几个人在镇上的一个建筑工地一起干活。出事当晚,下班后家里都没人烧饭,所以相约着去餐馆。"据与李某共同饮酒的王某在庭审期间陈述,当天的天气状况很不好,雨夹雪,他们几个人点了一瓶黄酒、一瓶高度数的白酒。"平时李某的酒量蛮好,我们大概是晚上七点多散的,到了八点我接到电话,说李某出事了。"王某说。
"你们当时是否互相劝酒?"对于审判员的询问,几位被告均表示"没有劝酒,我们都是自己倒酒的。谁喝多少倒多少。"
经查,去年 1 月 22 日晚间,李某与王某等五人在某酒店一起就餐共同饮酒。当晚 19 时许,李某就餐后驾驶摩托车回家,由于当时天气雨夹雪视线不清,加之又饮酒,当其行驶至所居住小区时不慎跌入景观池死亡。尸检报告证明,死亡原因是溺水死亡可能性较大。此外,血液鉴定报告、车辆技术检验报告显示,当时车辆制动是正常的,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是 192Mg/100ml。
经公安部门认定,李某属于醉酒驾车,对这起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李某的妻儿认为,王某等人与李某共同饮酒,在其醉酒的情况下,各被告对李某有劝阻、通知、协助、照顾和帮助等安全保障义务,但各被告没有在饭后对李某酒后驾车的行为进行劝阻,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小区物业作为景观池的管理者,未能在周围设置防护措施及醒目警示标志,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对李某落水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
后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各被告均对死者及其家属的不幸表示哀悼与同情,愿意协商解决纠纷。经法院主持,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王某等五人各自赔偿 1 万元;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 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