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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再迈步:试点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探索市场风险对冲机制(2)

来源:[db:来源]  责任编辑:系统抓取 发表时间:2018-07-20 22:51 点击:
核心提示:文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地加快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并且对放开各类用户进入市场的条件和顺序给出了建议,主要包括:对于高附加的新兴产业、各地的优势特色行业,积极支持其进入市场,市场准入可不受电压等级

文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地加快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并且对放开各类用户进入市场的条件和顺序给出了建议,主要包括:对于高附加的新兴产业、各地的优势特色行业,积极支持其进入市场,市场准入可不受电压等级及用电量的限制;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可以园区为单位,整体作为一个大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在建立了分时市场价格机制的地区,具备分时电量计量和电费结算条件下,大工业用户外的商业企业,乃至优先购电的用户,都可以自愿进入市场;在制定完善的供电保障措施的条件下,铁路、机场、市政照明、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也逐步进入市场,而且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出售电业务,培育综合能源供应商,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的效率和效益。为了保证电力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文件规定:市场主体选择进入市场后,三年内不可退出市场、重新执行政府定价。
为了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文件还明确要求“各地要取消市场主体参与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逐步放开市场主体跨省区交易。”
总之,从文件和实施方案可以看出国家推动逐步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决心, 但各地具体放开发用电计划的步骤、时间节点和实施方案,还需要当地政府和有关机构结合本地的电源结构、用电结构和现货市场试点建设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研究和制定。(作者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 )
(原标题 独家解读 | 电改再进一步,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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