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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聚焦电商公平竞争:垄断平台不应让卖家“二选一”

来源:[db:来源]  责任编辑:系统抓取 发表时间:2018-07-20 22:5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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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家聚焦电商公平竞争:垄断平台不应让卖家“二选一”

  中新网北京7月20日电 (汪圣钦)在今日法制日报社举行的电商立法与行业公平竞争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表示电商立法应该发挥出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的积极作用,竞争是电子商务市场的活力之源。

  他强调,对于有垄断地位的平台,就应当告别让卖家二选一的做法。

  在当天的讨论中,专家们普遍强调了电商立法的重要性。专家们表示,现在很多电子商务企业界都有一个抱怨,因为法制建设有滞后,互联网冲在前面,立法者、监管者和司法者一直在追赶着互联网的高铁,没有追上,就会出现一个情况,好人受气,坏人神气。为了扭转这种现象,电商立法就非常有必要,而且还要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刘俊海表示,如果是一个平台还没有具有垄断地位的时候,原则上可以让卖家二选一,但是对于有垄断地位的平台,就应当告别二选一的规则,让平台和平台之间竞争起来,卖家和卖家之间竞争起来,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竞争是电子商务市场的活力之源。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吕来明表示数据是核心的竞争资源。现在,互联网的竞争,表面来看是市场份额的竞争,但是市场份额依据的是流量,流量的依据是数据,就是说当你掌握了数据才能够可能是把流量导过来,流量导过来才能变现,如果数据都没有的话,企业的竞争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数据是核心的竞争资源。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长长江学者赵旭东表示,电商立法,从基本原则到很多具体规则和条款的设计,体现了公平竞争的目标和要求,对此,他表达了两个观点。

  首先,关于公平竞争电子商务法里面指的是两个方面,第一个是电商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包括普通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也包括平台与平台之间的竞争。第二个公平竞争是线上与线下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传统的商事主体,电子商务的主体之间,在市场上的公平竞争。

  其次,现在关于争议较多的电商登记的问题,平台责任的问题,信息报送的问题等,今天看来这些问题都跟公平竞争发生了密切的联系,所以解决好竞争问题是解决其他问题的关键所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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