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映活动(2)
宪法主题的微视频作品提交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主办单位届时将甄选出好的作品,同时报送参与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举办的“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逾期报送的宪法主题微视频作品,只参加2018年北京市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映活动。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按照作品类别设置公益广告类、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微视频类、宣传画类、图解类(含H5页面、图解、图配文形式)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和证书,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初审合格作品纳入北京市法治音像资料库,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展播并报送参加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二)评选方式
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从法律知识阐述、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确定奖项。
六、报送办法
各区、各部委办局、各高等学校等推荐报送作品以及个人报送作品,均可采用在线上传和邮寄报送两种方式。报名表可在首都法治宣传教育网(http://www.sdfx.gov.cn)下载,填好后与作品一起报送。在线上传作品的,直接发送到邮箱beijingpufa@sina.cn;无法在线上传作品的,可以快递形式将作品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103室(收件人为北京普法),请注明“北京市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字样,邮编100191,联系电话010-82328275,传真电话010-82328086。
七、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各行业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广泛动员。各单位要通过转发活动通知,在网站上设立活动专题飘窗入口、向服务对象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充分调动各专业院校、传媒公司和基地的积极性,动员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三)主动创作。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增强创作内容的针对性,主动创作具有教育意义、群众易于接受的作品,并通过电视、网络播放,提高宣传的社会影响力。